中共清丰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要求,清丰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问题按时得到整改落实。现将相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及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整改问题: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
党组对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对十三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研究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始终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和主线,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建立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通过以案促学提高认识,转变工作观念,提高工作标准。二是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巡察意见反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推进全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全局重大政治任务,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列入问题清单,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将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头担当尽责,带头联系服务基层,带头加强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严格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抓好分管股室及各二级单位的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切实以巡察成果来推动文广体旅事业高质量发展。
2、整改问题:巡察整改不彻底,存在边改边犯的现象。2021年1月十三届县委巡察反馈的“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选人用人工作不合理、工作作风松散”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刚性约束。修订完善了《清丰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财务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报销审批、预算管理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制度可操作、可执行,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制定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选拔程序,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建立人才储备库,确保关键岗位有合适人选。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规定,明确考勤、请假、会议纪律等要求,杜绝迟到早退、懒散拖沓现象,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明确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责任到人。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职工参加党史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业务培训等,提升其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通过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方式,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各股室人员,确保关键岗位有足够的人力支持。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整改实效。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设立专门的监督岗位,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审计。明确科级干部监督审核分管单位财务,细化对资产管理流程的监督,确保各项操作符合制度规定。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推行全程纪实,对选人用人过程进行全程纪实,确保每个环节有据可查,对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强化日常监督,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工作作风的日常监督。
3、整改问题:审计发现个别问题未整改。清审委办报【2022】3号审计报告提出的“文化资产管理不规范、缺少管护机制”问题未整改。抽查马庄桥、阳邵等7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均未对自行购置和上级配备的文化资产建立资产账,未督促监管相关乡镇、村建立文化资产管护机制。濮审科教报【2022】25号审计报告提出的“文化协管员管理不规范”问题未整改。未按照要求制定协管员考核评价标准,未制定培训计划及组织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化资产管护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资产监管制度,督促指导乡(镇)建立文化资产管护台账。现已完成17各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及文化服务中心资产统计。二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已按照要求制定公布《清丰县文化协管员岗位职责》、《清丰县文化协管员管理考核细则》、《清丰县文化协管员岗位培训方案》,规范文化协管员管理方式。按照各乡(镇、办)上报统计,我县共有489个文化协管员。均由村两委兼任,没有补助。由于县财政资金困难,没有文化协管员岗位培训资金经费,培训暂没有开展。
4、整改问题:问题长效整改有欠缺。如十三届县委巡察反馈的“文物开发与利用、戏曲传承工作相对滞后、固定资产管理流失”问题未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谋划,整体布局,擦亮红色文化旅游品牌。积极参与和谋划冀鲁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规划工作,在河南、河北、山东、江苏四省区域内,我县已争取成为《冀鲁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专项规划》连片保护项目的六个重点县之一。以单拐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为重点,结合卫河县抗战烈士陵园、清丰抗战烈士祠、中共直南特委旧址、清丰一门四烈士墓、冀鲁豫行署旧址、清丰县二区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佀藏烈士墓、王嘉谟烈士纪念碑、青石磙革命烈士纪念碑、东纪庄村无名烈士纪念碑、清丰县烈士陵园,实施清丰县革命旧址连片保护工程,已纳入该专项规划,为我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持续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升工程,正在进行桂寨冀鲁豫军区军工部暨第二兵工厂旧址的保护修缮。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纪念馆入选“行走河南·读懂中国”红色印记主题旅游精品线路。二是加大革命文物资源的挖掘和研究工作力度。配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组织开展革命文物资源的调查研究,摸清革命文物底数,建立了革命文物目录。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做好“红”“孝”地方特色文化的研究、保护、传承、利用。积极推进县博物馆建设和地方特色文化的陈列展示,已完成博物馆陈列大纲的编制,县政府将博物馆陈列布展列入2025年县重点实施项目。组织开展文物库房提升工作,博物馆文物库房改造提升方案通过省文物局审批,所需经费已列入2025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补助项目,年底前完成库房改造和文物分类保管工作。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发挥老一辈演员的传帮带作用,在原有招聘2名高学历戏剧人才基础上,再引进几名艺术类专业人才,进行培养使之成为柳子戏传承人。2025年3月,柳子戏传承人常银良被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为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四是强化财政支撑。一方面,积极向上级争取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同时县财政每年也要安排非遗保护专项经费。如: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于2023年拨付柳子戏专项资金40万元【濮财预[2022]100号】,该资金于2023年11月28日转至清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账户。用于开展柳子戏文化下乡演出(17场),支出5.2056万元。剩余资金用于提升柳子戏剧目《情暖人间》和开展下乡演出。(用于《京房》排演)五是加强作品创作。充分利用好柳子戏传承基地,创作一批廉政戏,积极复排或创作更多优秀作品。已创作了现代情景剧《“薯”你有才》、清丰特色文旅主题说唱歌曲《清丰文旅燃新火》、公益歌曲《让爱永恒》等深受群众喜爱的作品。援疆歌曲《欢乐无眠》被《歌曲》刊登发表,《你好山城》在“学习强国”平台播放量近30万次。六是开展戏曲下乡、进校园。开展柳子戏进乡村、进校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原创新编《情暖人间》巡演。2025年4月27日至5月2日,已在全县17个乡镇开展戏曲下乡巡演活动,已顺利完成。七是加大宣传力度。举办戏曲演出等活动,增强社会对戏曲的认知与理解。4月10日濮阳市政协主席徐慧前一行进行实地视察,观看柳子戏表演,对戏曲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6月郑州市专业团队来清丰进行柳子戏微电影拍摄,现拍摄工作已顺利完成。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整改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推动文广体旅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①一是理论学习不重视,2021年以来,局党组未组织过织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理论学习,每周例会仅是局机关股室长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参会,多数会议只是听取工作汇报,理论学习安排次数较少,学习一笔带过。
整改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明确班子成员职责,确保党建政治理论学习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局党组定期对下属党支部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导检查。
②二是学用结合不紧密。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广体旅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未开展常态化学习,如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5月17日全国旅游发展大会上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学习传达。未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要求,至今未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不完善,全县红色旅游、研学旅游仍处于初级阶段。
整改情况: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和单位集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学以致用。完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把文旅产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健全文旅体融合发展机制体制,打造经典旅游线路,推进红色旅游、研学旅游发展,提升清丰文旅的影响力、吸引力。
③三是主题教育开展不深不实。局党组下设11个党支部,6个党支部未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局党组定期对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落实不力的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讲党课等丰富教育形式,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三是对开展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但未形成记录的支部,责成其完善记录或补充学习。
2、整改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①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不力。2022年9月至今,未认真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对王善朴艺术馆履行管理运营职能。
整改情况:一是常设展与特展结合。常设展展示王善朴生平、代表作品,定期策划特展(如“豫剧黄金时代”“戏曲服饰展”)。二是推进空间多功能化。划分展览区、学术研讨区、文创区,定期举办小型演出。三是做好数字化建设。设计建立线上戏曲平台,扩大传播范围。利用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发布戏曲片段、幕后故事,吸引年轻群体。四是安排专人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用电、展示台灯光照明设施等日常维护管理,重新合理划分展览区、学术研讨区、文创区等各个功能区域,做好王善朴生平、代表作品等展示工作。积极做接待工作,2025年3月31日上午,河南豫剧三团创始人、现代豫剧大师王善朴的夫人杨华瑞一行,专程到艺术馆调研清丰县戏曲文化传承与发展情况,河南省豫剧院三团团长贾高峰,原濮阳市市长杨盛道等,到艺术馆进行参观,并捐献音响,同清丰县戏曲学员见面。
②落实《关干推动清丰具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差距。截止目前,全县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项目为“零”;公共文化服务惠民行动项目推进不力,全县具备建成文化合作社的行政村96个,目前仅建成示范性“乡村文化合作社”2个。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资源整合力度。2023年以来按照市级工作安排,创新服务手段,积极探索建设路径,带动高品质服务供给。2023年资源融合了黄河文化园、屈原文化园、中华孝道园等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15处,2024年新增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5处(分别为:东安(庵)上非遗传习所、清丰县戏迷协会文化合作社、濮阳市尚合文化艺术中心、梅花拳展示馆、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目前21处公共文化新空间均已上报市文广体旅局。(其中:“双庙乡陈氏面塑研学旅行文化创意产业园”,2024年被濮阳市文广体旅局评为示范性公共文化空间);二是积极申报。截至目前,我县已建成文化合作社96个,省、市级示范性文化合作社3个(其中:2023年清丰县戏迷协会文化合作社被评为河南省示范性乡村文化合作社;2024年清丰县孝都戏曲文化合作社、清丰县太极拳文化合作社被评为濮阳市示范性文化合作性)。
3、整改问题:文化资源研究不深,融合力度不够。
①历史文化资源挖掘主动意识不强。局党组对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仅依靠上级,未自主开展过县域内资源调查工作,如未主动推进京房文化保护,京房文化研究会2018年成立以来只编辑历史剧《京房传奇》,该剧本至今未编辑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就发展文旅产业、建设文旅强省作出的安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做好“红”“孝”地方特色文化的研究、保护、传承、利用,推动县博物馆建设和地方特色文化的陈列展示。二是深化京房文化研究与艺术发展。进一步深化京房文化的研究、阐释和展示工作,完成《京房传奇》历史剧的编撰和排演,邀请专业人员对历史剧《京房传奇》进行创作改编,目前已完成《京房》剧本初稿。三是以“蘑菇点灯”项目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文、旅、体、商、工等等多业态融合。2025年7月10日,在“蘑菇点灯”广场,举办了清丰县文旅消费季启动仪式,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文旅融合发展。
②文化艺术培育质效不高。编剧、导演、舞蹈等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开展县域文艺工作指导和培育不到位。如2023年以来未对书法、美术、戏曲、唢呐等开展培训;2024年以来仅对县城区部分文艺骨干进行了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基层文化服务。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引进专业艺术人才,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克服资金困难问题,适时举办多种门类的培训辅导,满足全县基层群众对文化艺术的需求。二是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培育。组织现有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文化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培训3次,提升业务能力。涵盖美术、摄影、舞蹈领域;2025年,根据财力、参与者的兴趣、报名人数等因素的综合考量,在暑假期间7月7日至7月18日,针对未成年人成功举办暑期艺术公益培训,涵盖舞蹈、电子琴、美术3个门类,共培训60余人次;采取将各乡镇文艺骨干集中到县文化馆统一培训与文化馆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到各乡镇分散培训的方式进行全面舞蹈公益培训,截止目前,在文化馆集中舞蹈培训4期,深入到相关乡镇村舞蹈培训5期。
4、整改问题:文物保护工作存在漏洞。
①主体责任落实不具体。局党组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文物保护机制不健全,部分文物管理保护主体不明确。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43处,有14处未悬挂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和管理人公示牌,如崇福院遗址仅设立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牌”,遗址已消失不见。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从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提高对文物保护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文物保护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深入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三是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制定和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管护责任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对使用管理文物保护单位的行业部门及时下达加强文物保护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提示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监管职责。四是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和管理人公示工作。对公示牌进行查漏补缺,认真核对确定责任单位,及时调整或更新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管理人。积极做好向县领导的汇报工作,争取将县博物馆建设列入我县重点建设项目。
②文物收藏和管理存在短板。文物管理所现有馆藏文物1473件,其中珍贵文442件,至今未实行规范陈列和分类保管;文物管理所监控平台维护不及时,2024年1月运营维护到期后停用至今;文物库房出入登记不严格,2023年10月至今无出入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博物馆陈列大纲,积极做好文物库房提升工作。博物馆文物库房改造提升方案已通过省文物局审批,争取省级文物专项补助经费50万元。二是积极筹集经费。与通信公司对接,对文物监控平台进行维护。三是完善文物库房出入审批登记制度。重点落实内部人员的出入登记和审批监督。
5、整改问题:非遗项目传承保护滞后。
①传承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局党组对非遗项目重视不够,部署较少,至今未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长效机制,如全县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2项,分布于各乡镇,管理依托于属地管理,传承依赖于口传身授,流失形势依然严峻。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提高对非遗保护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非遗保护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完善非遗保护单位保护传承责任体系。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清丰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明确非遗保护范围、责任主体、法律责任。严格依法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监管职责。三是强化保护机制,夯实传承基础。积极申报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系统梳理全县202项非遗项目,建立管理档案,重点支持濒危项目,并积极组织申报更高层级名录。2025年上半年,多次召开非遗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并组织国家级、省级传承人及文化站长进行专项培训,提升保护能力。积极推动传承人梯队建设,柳子戏传承人常银良成功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新增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9人、市级代表性项目18项。高效完成国家及省级项目、传承人图录编撰,以务实举措全面提升保护传承水平。四是活化传承形式,扩大社会影响。 大力开展非遗传习活动,举办麦秆画培训班,组织面塑、麦秆画、剪纸等项目走进图书馆、学校,深化青少年传承。精心策划并参与各级非遗展演展示活动50余场,包括省乡村旅游推广、“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赴淄博及新疆哈密文化交流等,全方位展现清丰非遗魅力,有效提升公众认知与认同,促进非遗焕发新生机。五是深化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 着力推动非遗与旅游结合,建成开放东庵上非遗展厅,打造特色非遗研学线路,年预计接待游客超3.5万人次。积极推进非遗工坊建设,聂氏麦秆画工坊获评“国家级非遗工坊典型案例”,陈氏面塑工坊获评市级案例,有效带动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②人员保障不到位。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现有编制17个,目前实际从事非遗保护的工作人员3人,其中只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清丰柳子剧团目前仅有16人,现有人员年龄偏大,传承后继无人,柳子戏非遗传承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非遗保护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和引进。在人员编制、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打造高素质工作队伍。加强非遗保护能力建设,使非遗保护管理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确保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持续发展。二是定期开展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代表性传承人和乡镇非遗文化工作者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已完成开展清丰县2025年非遗保护培训会,2025年度省级非遗保护资金申报工作培训会等会议。
6、整改问题:文化市场监管不力。
①执法培训开展少。2021年以来,局党组未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文旅法律法规专项学习培训,执法大队自行组织学习培训仅4次。
整改情况: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执法人员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全员培训,严格执法工作规范,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组织开展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安全经营管理等为重点内容的经营业主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培训,已完成网吧、歌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全员培训。
②普法宣传不到位。局党组对文化市场整治法律法规宣传不重视,2021至2023年共计开展宣传工作11次,其中下基层到乡村宣传相关文旅法律法规仅1次。
整改情况:出动宣传车深入景区景点、乡村社区以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经营业主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2025年上半年,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
③执法工作有待加强。对部分行业和偏远地区的文化市场监管存在“盲区”,存在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街头流动摊贩兜售劣质盗版图书、偏远农村临时搭台非法演出等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制定《文化市场整治方案》,实行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日常管理。四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市场和演出市场专项整治等不同专题的专项行动,把偏远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处列为重点整治区域。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每月开展特殊时段互联网服务场所突击暗访调查不少于2次,确保互联网服务场所规范经营、守法经营。二是加强多部门联动。协调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2次,进一步提高执法整治效果。
7、整改问题:体育强县工作有差距。
①一是体育健身设施覆盖不全面。至目前,全县农村安装体育健身器材354个村,覆盖率70%,尚未达到100%全覆盖的要求。
整改情况:积极向上级体育部门申请,争取上级下发健身器材;向县政府申请资金采购健身器材对符合安装的行政村进行配发。目前,已向县域内9个行政材1个小区配发健身器材,体育设施覆盖率为72%。
②体育健身设施监管不到位。县文体中心存在篮球架、观赏凳以及地面严重损坏的现象。
整改情况:文体中心资产在县国资集团,其体育设施由县国资集团负责管理维护。体育部门已与4月3日以书面形式督促国资集团对文体中心损毁体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7月25日,单位选派同志到国资集团以书面形式第二次与国资集团进行沟通,督促其对文体中心损毁设施进行维护更新,确保设施完好率,满足群众安全健身需求。
③国民体质监测未开展。未认真落实上级文件关于“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每年不少于2000人”的要求,至今监测器材一直在县委党校堆放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生产厂家联系对原有监测器材进检测维修,使其达到使用标准。经过与厂家联系,生产厂家选派技术人员对我县国民体质监测器材进行了逐个检测,发现个别器材存在问题,计划今年10月份对问题监测器材进行维修。二是待器材正常使用后与相关部门结合实施国民体制监测工作。
8、整改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强,公共文化服务有欠缺。
①对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指导不到位。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馆乡镇分馆等文化阵地利用率不高,部分文化阵地未正常开放,存在一室多用现象,如城关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未成年活动室内摆放了自动麻将桌。
整改情况:制定指导方案,推进公共服务保障。根据《公共服务保障法》和《河南省公共服务保障促进条例》,制定了《清丰县公共服务保障指导方案》,加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目前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馆乡镇分馆等文化阵地正常运营,免费向公众开放(其中:城关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已对未成年活动室进了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
②文化下乡资源分配不均衡。2021年以来文化下乡演出共计67场,主要集中在高堡等乡镇,巩营乡、阳邵镇等偏远乡镇未开展演出。“清丰县2021年红色文艺轻骑兵进基层活动”组织演出4场,其中3场演出地点均在瓦屋头镇。
整改情况:优化文化下乡演出资源分配。公平、合理地分配文化下乡演出,确保每个乡镇至少一场演出的标准,保证乡镇文化服务均衡覆盖。2024年以来财政取消了红色文艺轻骑兵进基层活动经费,下一步将根据经费情况适时进行下乡文艺演出,并克服下乡演出的不均衡问题。4月27日至5月2日,在全县17个乡镇开展戏曲下乡巡演活动,做到各乡镇资源全覆盖。5月19日至25日,利用全民艺术普通周系列文化活动,专门深入到巩营乡、阳邵镇、仙庄镇等之前很少开展过演出的偏远乡镇,以及六塔、纸房、大屯6个乡镇村开展文艺巡演6场,有效的解决了因距离问题而产生的演出不均衡问题。
③场馆服务存在薄弱环节。图书馆图书管理不规范,分类不明确;部分图书时间较长,未及时进行剔旧换新;对县乡图书统借统还系统使用培训不够,各乡镇普遍不会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每月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做到思想上“上进”。定期组织集中型学习教育,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升了思想政治素养,改进了工作作风,增强了工作能力,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了实际行动中,不断推进了图书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学习先进经验。对标省市先进图书馆管理经验、服务措施,做到制度和措施“上墙”。对图书馆分类“标识”做到简单化、通俗化汉字表述,不再使用专业性的英文字母标识,做到使用亚克力标识牌“上架”。三是广泛听取读者意见。设置读者意见箱,广泛收集读者意见建议,每季度定期对读者进行调查问卷,评选读者喜爱的书籍。积极与上级申请图书馆进购经费,做到了旧书籍及时“典藏入库”,新书籍及时“更新上架”;四是辅助完善基层图书管理机制。每年定期对县乡统借统还系统开展培训,并在培训过程中设置实操环节,确保每名工作人员都会操作。组织人员下沉到各社区各乡镇的开展培训指导活动,同时图书馆常设“统借统还”帮扶指导“对子”,确保随时随地指导帮扶。针对复杂的操作内容录制教学视频,拷贝给各乡镇,便于操作学习。
④旅游服务设施监管不力。2022至2024年度在全市A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中, AA景区红色驿站、顿丘农庄均存在厕所卫生不达标、停车场无停车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压实责任。我局于22日9时对两景区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明确要求两个景区严格对标《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标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提升。二是精准施策推进整改。(一)卫生设施升级工程。1.实施“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合理增加厕位数量,改善厕所通风、照明等条件;2.建立“四定”保洁制度(定人、定时、定标、定责),设施缺损及时维修完善。(二)停车管理优化方案。1.科学规划停车区域,设立醒目停车标识,施划标准化停车线20个,增设临时停车区域;2.组建"红马甲"引导队,对进出车辆进行引导管理。三是闭环管理确保质效。4月23日9时,由局分管副局长带队开展"回头看"核查,两家景区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提升,整改成效获检查组肯定。下一步,我局将对全县8家A级景区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切实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9、整改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压得不实。
①化解信访矛盾力度不够。局党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关注和化解不够,对信访积案未进行全面清底。如电影公司职工张利红2010年开始上访至今,清丰会堂服务中心(原电影院)退休职工王艳霞重信重访案件,至今未处理到位,存在越级上访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定期研究信访工作。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严格履行“四包”职责,做到包掌握情况、包控制防范、包教育转化、包解决困难,为创建信访工作新局面打下基础。二是加大投入,确保经费。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能,及时妥善地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稳定。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信访法制宣传力度,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理性表达信访诉求。三是信访工作从被动变为主动。信访人张利红同意局党组的处理意见,并承诺自领取信访救助金日起,不再进行上访,如违约自愿返还领取的信访救助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信访人王艳霞,经过主要领导谭局长亲自做思想工作,并答应在其家庭困难问题上提供一定帮助,本人思想有明显转变,并且签订承诺,不到北京或郑州进行越级信访。
②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存在旅游园区和文化场馆消防设施损坏和消防器材过期更换不及时的现象,如屈原文化园火灾报警控制器损坏已久,一直未维修更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安全意识。定期对报警控制器、高压细水雾系统进行设备检修。目前施工方已对报警控制器、高压细水雾系统进行检修,设备已恢复正常。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缺陷。(一)完善责任机制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及成员,明确职责(如每日巡查、月度全面检查),公示消防责任人与联系方式,并鼓励游客及员工举报隐患。已完成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及成员,明确职责责任上墙。(二)强化日常排查。安保人员每日巡查消防器材(灭火器压力、消火栓完好性等),每季度检测系统(报警控制器、喷淋系统等)。(三)加强员工培训。每季度开展消防知识、设备操作培训(如报警控制器复位流程),实现风险防控闭环管理。
10、整改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①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与管控不全面。局党组未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排查易出现的网络舆情风险点,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2025年7月5日,开展2025年文化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鼓励和吸引乡土艺术人才、高校毕业生参与基层文化工作,以多元创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活动。二是完善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加强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监控。制定《清丰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优化宣传舆论引导和舆情协同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研判预警,确保第一时间开展舆情事件上报、调查和处置工作,及时化解意识形态风险。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积极融合互联网思维和智能化传播思路,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清丰融媒等渠道,积极宣传推介文旅工作,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感召力、说服力和引导力。
②分析研判流于形式。2024年1-3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大部分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鼓励班子成员、相关责任股室和二级单位深入基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调研。聚焦基层关切,深入摸排可能面临的新问题及风险隐患。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水平,严格把关,杜绝内容雷同。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整改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虚化。
①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至今未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部署重点工作。我局召开了清丰县文广体旅局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局党组书记朱鸿飞通报了2025年度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出在过去半年里,局党组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同时也直面存在的问题,如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仍需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在个别领域存在薄弱环节等,会议要求我局党委(党组)要落实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按照责任清单和台账开展工作。
②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2021年以来,党组书记未对班子成员、机关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未认真履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 “一把手” 定期与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每半年至少 1 次,及时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指出存在问题。二是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清丰县文广体旅局从严治党专题会上,局党组会组书记朱鸿飞分别听取了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的汇报。班子成员分别就自身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发言,围绕分管领域,深入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并按照清丰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谈话制度按时督导提醒。
③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2021年以来班子成员未对分管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未围绕职能职责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对股室、二级机构的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和规定,增强 “一岗双责” 意识;二是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党组汇报一次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我局与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围绕各职能部门特点梳理廉政风险点。例如:财务人员因权利滥用、利益诱惑等导致廉洁问题;执法大队因公权滥用、管理松散等导致的廉洁问题。同时组织大家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通过真实案例敲响廉洁自律警钟,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腐败行为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整改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①主动靠前监督意识薄弱。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较少,事后监督较多,通过日常管理监督主动发现隐患不多。
整改情况:转变监督思维。加强一线调研,主动参与文广体旅局的重点岗位和二级机构的日常工作流程,从传统的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例如在重大项目决策前,主动介入提供廉政风险评估,项目实施中定期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问题。
②监督不到位。对县文广体旅局的重点岗位、二级机构资产管理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监督执纪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建立主动监督的激励机制,对主动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成员进行表彰和鼓励。鼓励成员主动深入重点岗位和二级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
3、国有资产监管不力,存在流失、闲置现象。
①国有资产被长期占用。电影公司房屋及庭院2010年至今被个人侵占,导致无法办公。
整改情况:局党组要求电影公司在下步工作中,先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然后就经济纠纷和房屋使用权继续进行法律诉讼,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权益。目前正在梳理诉讼流程,明确当前案件所处阶段,联合法务部门与法院加强沟通,推动案件加快审理执行进度。当前已推进部分房屋追回进入诉讼阶段。
②国有资产无偿出租。清丰会堂服务中心二楼、三楼对外租赁,至今未收取租金。
整改情况:局党组要求清丰会堂在下步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国有资产。自2022年5月由于本单位负责人进行调整,新任负责人对本单位以前情况不太了解。自问题反馈后,立即对本单位账务进行自查,发现二楼租赁户以前交有租金。2024年11月28号向县委第三巡查组作出的情况说明与事实有出入,现经自查已清楚,具体情况是:1.关于二楼租赁情况。2019年11月15日,清丰会堂服务中心与杜宏波签订二楼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期3年,租金为每年5000元。合同签订后因疫情原因,经杜宏波申请,双方协商对租金进行了减免。减免情况:2020年收租金3000元;2021年收租金2000元;2022年收租金3000元。协议到期,现正对外招租。2.关于三楼跆拳道租赁问题。当时与三楼跆拳道租户有口头协议,未签订书面协议,因对方招生少资金困难未交租金。2025年1月已签订书面协议,并将以前所欠租金全部付清(附协议和发票)。三楼租赁已报清丰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备案。备案号:清财资租字[2025]第24号。
③国有资产闲置。戏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剧场闲置,2020年底购置的方桌、长凳、卡座等至今未使用。
整改情况:原清丰县人民剧院礼堂(该建筑2012年已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22年被定为历史性建筑进行保护)。今年5月份委托中安城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建筑进行安全鉴定评估,6月上旬完成出具鉴定结果评定为B级,能满足正常安全使用要求。目前已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系统对接,并到现场进行查看,按照县里安排,下一步将整体移交县国资集团运营管理。
4、整改问题:账务管理有漏洞。
①对二级单位财务未进行监管。存在混乱、不规范等现象,如执法大队列支办公费11笔34625元均为手撕定额发票,未附明细清单;2024年2月列支执法服装费21934元,未附领取人名单。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清丰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财务制度》,开展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学习,提升其合规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由机关财务部门定期对二级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制度执行、票据合规、资产台账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明确监管责任,对二级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因监管不力导致财务违规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②租车管理不规范。多次租车无协议,累计报销租车费,如2021年列支租车32895元,无内部租车审批单,累计报销。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清丰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财务制度》,开展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学习,提高财务监督管理和规范化水平。完善纠正租车程序中的不足,加强规范租车程序,及时完成租车相关手续的申报和落实租车文件精神。
③对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2021至2023年列支乡镇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35笔,事前无计划,事中事后无监督,“一把手”均未签阅。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资金发放前,监督各乡镇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明确资金用途、分配标准、受益对象等。二是预算编制与审批。将补助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使用有据可依,避免随意性。三是公开透明。通过公示栏、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资金计划,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监督机制。设立监督小组,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按计划执行,定期报告,要求乡镇定期提交资金使用报告,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内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管理规范、透明。五是开展绩效评估。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确保资金发挥预期作用。加强责任追究,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监督有效。六是制定明确的审批制度。明确规定财务票据的审批流程,尤其是“一把手”的签阅职责,确保所有票据在支付前必须经过分管领导、“一把手”或其授权人的审核。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整改问题: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力。
①“管大局”有欠缺。2023年5月,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划归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管理,至今人事、账务独立,没有进行融合,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没有涵盖该中心。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经过局党组开展专题会议研究,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人事、账务、项目等纳入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局党组对明确班子成员分工,由高国显同志分管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②内设机构不健全。未按“三定”规定设立文化遗产股;公共服务管理等4个股室未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定期对局内设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照“三定”规定和工作流程,检查工作是否按要求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持续优化机构设置和工作流程;根据工作实际和政策变化,及时对内设机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始终符合“三定”规定要求。
③“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局党组对选人用人等“三重一大”事项未进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如局机关2022年以来有6人任职未开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执行,对选人用人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进行准提研究,进行集体决策后方可执行。二是加强学习与培训。定期开展三重一大制度专题学习,领导班子进行详细解读,确保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深入理解制度内涵、决策程序和纪律要求。
④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21年以来,民主生活会会前未充分征求意见,会中批评辣味不足,会后批评意见整改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完善征求意见机制。一是加强会前准备,二是会中批评深度提升,三是会后整改落实强化。目前2024年民主生活会均已严格按照程序通过会前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学习、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会中深度批评与自我批评,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出意见,做到脸红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会后针对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2、整改问题: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①人员互借现象严重。局机关和二级机构之间工作人员长期存在互相借调的情况,党组未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目前,全系统共有41人没有在自身岗位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机关编制管理与现实工作需求存在的矛盾。最大可能的争取政策支持,探索合理的人员使用解决方案,如面向文化、旅游、体育、非遗、文物等方面设置特殊岗位编制、临时性岗位调配等,解决好系统内部人员混岗使用问题,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干部任用受身份限制。由于受身份、领导职数和编制所限,按照实际工作量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局机关根据各股室职能、个人特长、岗位职责等现实工作需要,只能混岗使用人员,否则无法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②干部任用不合规。局机关人事代理担任重要岗位负责人,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股负责人任用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机关编制管理与现实工作需求存在的矛盾。最大可能的争取政策支持,探索合理的人员使用解决方案,干部任用受身份限制。由于受身份、领导职数和编制所限,按照实际工作量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局机关根据各股室职能、个人特长、岗位职责等现实工作需要,只能混岗使用人员,否则无法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③作风纪律问题长期存在。不上班不请假现象突出,巡察期间有29人未履行请假手续。个别二级机构私自实行轮班制,如屈原文化园、黄河文化园、火车站旧址文物保护中心均是实行轮岗、个人自由协调、不签到。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考勤制度。重新梳理和完善考勤制度,明确请假审批的各个环节和时间节点,确保职工能够清晰了解请假步骤。定期组织开展职业素养培训课程,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式,让职工深刻认识到按时出勤、履行请假手续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二是成立纪律工作督导小组,定期检查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人员是否按时到岗,有无脱岗、漏岗现象,通讯设备是否畅通,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3、整改问题:党建工作不扎实。
①党总支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未对下属党支部工作开展做出具体要求、管理和指导。如局机关关党支部2021年仅上党课1次、2023 手度未召开组织生活会;2021年以来下属党支 存在未按时召开“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现象。
整改情况:经局党组了解,部分下属党支部因党员人数较少工作地点分散,无法正常开展组织生活,目前局党组正在研究针对下属党支部进行换届调整。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组织生活机制,确保上党课、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按时、高质量开展。
②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图书馆王娟申请入党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被确定为入党培养对象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学习与执行。组织党务工作者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明确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的具体要求,确保每个环节有章可循。制定详细的审核清单。对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政治审查材料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确保材料齐全、内容规范、逻辑严谨。二是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定期开展党务工作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流程的实操能力,确保关键岗位人员“懂政策、会操作”。2025年入党积极分子,已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进行审核。
③党费收缴不严格。下属党支部存在部分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现象,2021年以来,有23名党员无理由每月交纳1元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常态化的党性教育活动。通过主题党日、党课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中关于党费收缴的规定,明确党费收缴的重要意义,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性。二是加强对下属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准确。三是经局党组了解,由于工作需要原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调整,部分下属党务工作人员对党费收缴认识不足,一直按照原缴纳金额进行收缴。目前,企业在职人员均无工资收入,经于县直工委咨询后按照季度月平均工资进行测算,现已正常缴纳党费。
2025年7月16日
